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验收

更新时间:2020-06-22 | 作者:中室车环(北京) | 点击量:
一、国家关于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规定
(一)国家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-2015关于民用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做了20条规定,内容包括: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、检测方法、取样方法、现场环境要求,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判定和处理等。对于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主要要求如下:
1、验收时间的要求
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、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。 因为,使用大量人造木板、涂料、胶粘剂等材料装修后的房间,各种挥发出来的污染物此时正是浓度最高的时候,一般7天以后将降低到稳定状态 。 
2、验收内容的要求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50325主要控制氡、游离甲醛、氨、苯和挥发性有机物五种污染物。这是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的核心所在,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最终目标,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标准。(详见第三章相关内容)
(二)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
 国家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 第五章是《室内环境质量》,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。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,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,空气质量应当符合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1)的规定。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。检测不合格的,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,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。
 
二、室内环境达标装饰装修工程的检测程序(详见第七章 室内环境检测服务)
第八节 室内环境达标装饰装修工程服务认证要点
1、 咨询接待基本要求
2、 装修基本设计与报价
3、 装饰装修预评价
4、 施工现场管理
5、 工程收尾与验收
6、 服务质量回访调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