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内环境检验检测服务程序

更新时间:2020-06-22 | 作者:中室车环(北京) | 点击量:
按照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,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需要遵循以下程序

一、室内环境检测服务条件
1.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达标认证现场采样检测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、工程交付前进行。
2.普通消费者可以在装饰装修工程结束以后检测室内环境,也可以在入住以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。
3.一般情况下,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工程验收检测在对外门窗关闭12小时后进行。

二、 室内环境检测采样点数量
1、装饰装修室内环境达标检测,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的房间进行检验检测;
2、消费者委托检验检测服务,建议每一个独立的房间进行采样检测;
3、采样检测点数量
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采样检测点数量的设置,按照下表进行,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采样点时,采用对角线、斜线或梅花式均匀分布,距离墙壁大于0.5m,采样高度与人的呼吸带保持一致,并避开通风口及通风道。
表  室内环境达标检测 污染物采样点数量设置

房间使用面积(m2) 检测点数(个)
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
50以下 1~3 1
50~100 3~5 3
100~500 5以上 5
500以上 每增加100m2不少于3 每增加100m2不少于1

三、室内环境检测项目
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氡、甲醛、苯、氨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等五项指标进行检测。 

四、污染物检验方法 
1、氡的检测,所选用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%(置信度95%),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10 Bq/m3。
2、甲醛检测。按GB/T 18204.2—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中7.2规定的酚试剂分光光度法进行检测。
甲醛的检测也可采用现场检测方法,测量结果在0.01mg/m3~ 0.60mg/m3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或等于20 %。当发生争议时,应以GB/T 18204.2—2014中的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测定结果为准。
3、苯的检测。按GB/T 11737《居住区大气中苯、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》的规定测定。
4、氨的检测。按GB/T 18204.2—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中8.1规定的靛酚蓝分光光度法进行检测。
5 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检测。应按GB 50325—2010(2013年版)附录G的规定测定。

五、检测结果判定方法
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表2的规定时,应判定该项目室内环境达标。

 六、检测单位和检测报告
对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过程进行室内环境达标检测,应选用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,检测结果应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。